《建设项目抗震设防要求审核》服务指南 | ||||||||
| ||||||||
一、办理要素 办理要素包括:事项名称和编码、实施机构、申请主体、受理地点、办理依据、办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限、收费标准与依据、申请人权利和义务、咨询服务等。 (一)事项名称和编码 事项名称: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批(一般建设项目) 编码:3710000190901 (二)实施机构:威海市地震局行政许可科 (三)申请主体:在威海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单位和个人。 (四)受理地点:威海市政务服务中心地震局窗口 (五)办理依据: 1. 《防震减灾法》1997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2008年12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修订。第5条、第35条。 2.《山东省防震减灾条例》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8号;第27条、第31条。 (六)办理条件 申请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按手册所列审批条件实施。 (七)申请材料 申请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定,应当向市地震局行政许可科提交下列材料: 建设项目抗震设防要求申请表(一式两份,加盖建设单位章) (八)办理时限 受理时限:1个工作日。 办理时限: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当日办结。 (九)收费标准:本审批事项不收费。 (十)咨询服务 威海市政务服务中心地震局窗口设立咨询岗负责对申请人咨询、疑问给予解释答复。 窗口咨询地址:威海市政务服务中心地震局窗口(威海市文化中路86号二楼222号窗口) 具体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 电话咨询号码:0631—5897095 电子邮箱:whdzjfyk@163.com 二、办理流程 (一)申请 1.提交方式 ①窗口提交。威海市政务服务中心地震局窗口;地址:威海市文化中路86号二楼117-118号窗口;联系电话:0631—5897095。 ②网络提交。威海市政务服务中心网上办事大厅网址:http://whzwfw.sd.gov.cn/wh/public/index 2.获取收件编号 ①申请人在窗口提交申请的,窗口人员在政务服务中心电子审批系统录入信息时,可即时获得编号,申请人可现场领取。 ②申请人通过网络提交申请的,在其通过政务服务中心网上办事大厅录入信息时,即可获取编号。 网址:http://whzwfw.sd.gov.cn/wh/public/index 3.获取收件凭证 经审核,对材料齐全、填写无误、符合法定形式的材料出具材料受理凭证。凭证内容包括:材料名称、接收时间、编号,受理人姓名,联系方式、进度查询方式、办理期限。申请人领取方式如下: ①申请人在窗口提交申请的,材料受理凭证由申请人即时领取。 ②申请人通过网络提交申请的,申请人可通过登录 http://whzwfw.sd.gov.cn/wh/public/index下载材料受理凭证。 (二)受理 1.材料补正 ①属于窗口受理的,受理人当场发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能当场补正的告知申请人当场补正,并予以协助。不能当场补正的,做出补正材料通知单,列明需补正的材料内容、补正期限以及逾期不补正作退件处理的规定。 ②属于网上受理的,受理人发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做出补正材料通知单,列明需补正的材料内容、补正期限以及逾期不补正做退件处理的规定,通过登录http://whzwfw.sd.gov.cn/wh/public/index进行下载。 2.获取受理(不予受理)凭证 ①经审核符合受理条件的,办理人员登录政务服务中心电子审批系统自动生成受理通知书,并随即打印。 ②经审核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办理人员制作不予受理决定书,决定书内容要包括不予受理的理由、有权受理的其他机关的名称、法律救济等。 凭证的获取方式同补正材料的方式。 (三)办理进程查询 查询电话号码:0631—5897095 查询网址:http://whzwfw.sd.gov.cn/wh/public/index 查询步骤: 1.进入威海市政务服务中心网上办事大厅: http://whzwfw.sd.gov.cn/wh/public/index 2.在首页找到互动交流模块,进入后,点击办件查询,输入受理编号、密码可查询办理状态。 (四)获取审批决定书 1.获取方式:窗口领取或由窗口人员邮寄送达。 2.决定书类型: 建设项目抗震设防要求审核意见书》,本证有效期10年,有效期届满前需要延续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45日前向我局提出延续申请。 (五)流程图
三、法律救济 (一)投诉 1.投诉受理:地震局窗口负责人负责行政相对人违纪违法投诉事项的协调处理。政务服务中心督查科负责对水利局窗口人员违纪违法投诉事项的协调处理。 2.投诉时限:对一般投诉要及时办理,并于3日内将办理结果反馈给投诉人。重要投诉在3日内不能办理完毕的,可延长15日,在30日内将办理结果反馈给投诉人。 3.投诉处理 ①对信函投诉做到逐件拆阅、登记,及时处理; ②对网络投诉要及时登录收阅、打印登记,及时处理; ③对当面投诉应当分别单独进行,接待人员应当做好笔录; ④对投诉电话做到细心接听,询问清楚,如实记录; 4.投诉渠道 地震局窗口电话:0631—5897095 政务服务中心督查科:0631—5897000 电子邮箱:whdzjfyk@163.com 信箱:威海市政务服务中心地震局窗口。邮编:264200 (二)行政复议 1.山东省地震局震害防御处,地址:济南巿文化东路20号,联系电话:0531—8959149 2.威海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地址:东山路22号,联系电话:0631—5897011 四、表单填写 (一)申请书示范文本 (二)告知、承诺书文本 五、有关说明 本服务指南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相关内容的修改变动情况和工作实际要求,予以实时更新。 |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 ||||||||